以斯拉記第 7 章

1. 厥後,波斯亞達薛西時,有以斯拉以斯拉西萊亞子,西萊亞亞撒利雅子,亞撒利雅希勒家子,

2. 希勒家沙龍子,沙龍撒督子,撒督亞希突子,

3. 亞希突亞瑪利雅子,亞瑪利雅亞撒利雅子,亞撒利雅米拉約子,

4. 米拉約西拉希雅子,西拉希雅烏西子,烏西布基子,

5. 布基亞比書子,亞比書非尼哈子,非尼哈以利亞撒子,以利亞撒乃大祭司亞倫子,

6. 以斯拉摩西之律,以色列耶和華所賜者,爲明敏之文士,蒙其耶和華祐,所求於王,王悉許之,彼自巴比倫而上,

7. 亞達薛西王七年,以色列族,祭司利未人,謳歌者,司閽者,尼提甯人,各有其人,上耶路撒冷

8. 七年五月,以斯拉耶路撒冷

9. 正月朔,自巴比倫啟行,蒙其之祐,五月朔,至耶路撒冷

10. 以斯拉決志究察耶和華律,而遵行之,且以典章律例,訓誨於以色列中。

11. 祭司以斯拉爲文士,明耶和華之誡命,及所賜以色列之典章,亞達薛西王降詔,其文曰,

12. 諸王之王亞達薛西,告祭司以斯拉,明天上律之文士,完人等稱,

13. 我諭國中以色列民,祭司利未人,凡樂意往耶路撒冷者,與爾偕往,

14. 爾既爲王與其謀士七人所遣,循在爾手之律,以察猶大耶路撒冷之事,

15. 且攜王與謀士所樂輸以色列之金銀,其居所在耶路撒冷

16. 又攜在巴比倫州所得之金銀,及民與祭司爲其室在耶路撒冷,所樂輸者,

17. 當以此金速購牡犢,牡綿羊,綿羊羔,及相隨之素祭與灌祭,獻於耶路撒冷室之壇,

18. 其餘金銀,依爾與同儕所視爲善者,循爾旨而用之,

19. 所付爾之器皿,供事於爾室者,當付於耶路撒冷前,

20. 室復有所需,則可取諸王庫,

21. 亞達薛西王降詔,命河西諸司庫,祭司以斯拉,明天上律之文士,凡有所求,必速爲之,

22. 銀一百他連得,麥一百歌珥,酒一百罷特,油一百罷特爲限,鹽不計數,

23. 凡天上所命者,當爲其室,詳審爲之,何可招怒,及於王國,與其諸子哉,

24. 我諭爾曹,凡祭司利未人,謳歌者,司閽者,尼提甯人,及室諸供役者,勿使進貢,輸餉納稅,

25. 命爾以斯拉,憑爾所賦之智,設立有司士師,以治河西之民,悉爾律者,其未悉者,則訓迪之,

26. 凡不遵爾之律,及王命者,速加以刑,或殛,或竄,或籍其家,或囚於獄。

27. 我列祖之耶和華,宜頌美焉,彼置此意於王心,修飾耶和華室,在耶路撒冷

28. 施恩於我,在王與其謀士,及有權之軍長前,我蒙我耶和華祐,則強厥志,集以色列族長,與我偕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