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希米記第 13 章

1. 是日誦摩西書,俾民聽聞,見書載云,亞捫摩押二族,永不得入會,

2. 因其不以糧與水,迎以色列人,乃賂巴蘭來詛之,惟我變詛爲祝,

3. 民聞此律,則由以色列中,屛諸雜族。

4. 昔祭司以利亞實司我室庫,與多比雅聯姻,

5. 爲之備一巨室,此室曾貯素祭,乳香器皿,及穀酒油之什一,乃利未人,謳歌者,司閽者,循例當得之物,亦貯歸祭司之舉祭,

6. 斯時我不在耶路撒冷,蓋巴比倫王,亞達薛西三十二年,我返覲王,越數日我請假,

7. 既至耶路撒冷,始知以利亞實多比雅所行之惡事,在室院,爲之備室,

8. 我則憂甚,取多比雅之家具,擲諸室外,

9. 命潔其室,以室之器皿,素祭乳香,仍貯於中,

10. 我亦知利未人所當得者未給之,供役之利未人,及謳歌者,逃歸其田畝,

11. 遂斥責民長曰,之室,何遺棄之,因招集利未人,復供厥職,

12. 於是猶大人攜其穀酒油之什一,入於府庫,

13. 我立祭司示利米雅,繕寫撒督利未毘大雅司庫,瑪他尼孫,撒刻哈難副之,此數人皆忠誠,以供同宗爲職,

14. 歟,我爲爾室及其典禮,所行之善事,尚其垂念,毋泯沒之。

15. 時,我見猶大地,有人於安息日,踐醡運穀,以驢負載,且荷酒葡萄無花菓,及諸負擔,於安息日進耶路撒冷,在其鬻食物之日,我警戒之,

16. 推羅人居其中,攜魚及諸貨物,安息日鬻於猶大人,在耶路撒冷

17. 我斥責猶大顯者曰,爾奚行此惡,以犯安息日,

18. 昔爾列祖,豈非行是,致我降諸災於我儕,及斯邑乎,爾今又犯安息,使怒及於以色列,尤有甚焉,

19. 我於安息日前夕,耶路撒冷邑門昏黑之時,卽命閉之,安息日後方啟,又委我僕數人監門,免人於安息日負荷入邑,

20. 商賈及鬻諸貨物者,一再宿於耶路撒冷外,

21. 我戒之曰,爾奚附垣而宿,如再行此,我必執爾,此後安息日,彼不復至,

22. 我命利未人潔己而至,監守邑門,使安息日爲聖,我歟,尚其垂念我,依爾鴻慈矜憫我。

23. 時,我見猶大人,娶亞實突亞捫摩押之女爲室,

24. 其子女所言者,半屬亞實突方言,猶大方言則不能,惟言諸族方言而已,

25. 我則斥之,詛之,撻其數人,拔其髮,使指而誓,必不以己女嫁其子,不娶其女爲妻爲媳,

26. 謂之曰,以色列所羅門,非因此而犯罪乎,彼在列國中,無王可比,愛之,立爲以色列王,然異邦之女誘之干罪,

27. 我豈聽爾行此大惡,娶異邦之女,干犯我乎,

28. 祭司長以利亞實孫,耶何耶大子一人,爲和倫參巴拉之壻,我屛之於我前,

29. 歟,彼玷祭司之職,背祭司利未人之約,望爾念之,

30. 如是我潔斯衆,絕異邦人,且定祭司利未人之職任,俾供厥役,

31. 命民按期備柴,獻初熟之土產,我歟,望爾垂念,施恩於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