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利米書第 17 章

1. 猶大之罪,錄以鐵筆,其鋒乃金鋼石,銘於心版,及厥壇角,

2. 彼之子女,竟記憶其壇與木偶,在於高岡之上,綠樹之下,

3. 我田間之山歟,因罪之故,我必使爾四境之貨財寶物,以及崇邱,悉被刦掠,

4. 爾必失我所錫之業,乃爾自致,我必使爾在所未識之地,服事爾敵,緣爾使我怒熾,炎炎不滅。

5. 耶和華曰,凡賴世人,恃血肉之臂,而心離耶和華者,其人見詛,

6. 蓋彼必如沙漠之杜松,不沾膏澤,居於曠野乾燥之地,斥鹵之區,無人之處,

7. 倚賴耶和華,惟耶和華是恃者,其人有福,

8. 必猶林木,植於水濱,盤根河畔,不畏炎熱,其葉青葱,旱歲無虞,結實不息,

9. 人心詭詐,逾於萬物,其疾甚重,誰能洞識,

10. 我耶和華鑒察人之心意,試驗人之衷懷,按其所行之途,所結之實,而加報施,

11. 人得非義之財,如鷓鴣伏非己之卵,中年失之,終顯爲愚。

12. 我儕之聖所,自始崇高,乃尊榮之位也,

13. 耶和華以色列之望歟,凡棄爾者,悉蒙羞恥,耶和華爲活水之源,凡棄之者,其名錄於土壤,

14. 耶和華歟,尚其醫我,我則獲痊,尚其拯我,我則得救,蓋爾爲我所頌美者,

15. 人謂我曰,耶和華所言者安在,任其臨至,

16. 若我,民牧之職,我未速棄,而不從爾,災禍之至,非我所欲,爾所知也,我口所言,俱在爾前,

17. 勿使我驚駭,患難之日,爾爲我之避所,

18. 窘逼我者,願使之慚愧,勿使我慚愧,願使之驚惶,勿使我驚惶,使患難之日臨之,毀之維倍。

19. 耶和華諭我曰,宜往立於庶民之門,卽猶大列王出入之門,又立於耶路撒冷諸門,

20. 告之曰,爾猶大王,及猶大衆,與耶路撒冷居民,凡由是門而入者,其聽耶和華言,

21. 耶和華曰,爾其愼旃,於安息日,毋荷擔以入耶路撒冷門,

22. 安息日,毋荷擔而出爾室,亦勿操作,宜以安息日爲聖,如我命爾列祖者,

23. 惟彼不從,不側耳以聽,乃強厥項,不聽命,不受教,

24. 耶和華曰,如爾諦聽我言,安息日,不荷擔入邑門,以安息日爲聖,亦不操作,

25. 則必有君王坐大衛之位,乘車服馬,與其牧伯,及猶大人,耶路撒冷居民,皆由此門入邑,邑亦永存,

26. 必有人來自猶大諸邑,與耶路撒冷四周,及便雅憫地,窪地,山地,南土,攜燔祭與他祭,素祭乳香,曁酬恩祭,詣耶和華室,

27. 如爾不我聽,不以安息日爲聖,於安息日,荷擔而入耶路撒冷門,我必燃火於其門,盡焚耶路撒冷之宮室,不得撲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