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耶和華諭我曰,
2. 人子歟,葡萄樹在衆木中,葡萄枝在叢林中,有何長乎,
3. 可取其木,以製何器,可取其材,以作釘而懸物乎,
4. 惟投於火爲薪,焚其兩端,並燬其中,尚有何用乎,
5. 其尚全時,猶難適用,況經火焚燬,則於製器,豈非更無所用乎,
6. 主耶和華曰,叢林中之葡萄樹,我以之爲薪,投之於火,我待耶路撒冷居民,亦若是,
7. 我必怒顏向之,雖脫於火,終爲火焚,我怒顏相向之時,爾則知我乃耶和華,
8. 因居民干罪,我必使斯土荒蕪,主耶和華言之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