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結書第 18 章

1. 耶和華諭我曰,

2. 爾論以色列地,奚用諺云,父食酸葡萄,而子齒軟,

3. 主耶和華曰,我指己生而誓,爾在以色列中,勿復用此諺,

4. 諸靈屬我,父之靈屬我,子之靈亦然,惟犯罪者必死,

5. 人若爲義,循法合理,

6. 未食於山,未瞻仰以色列家之偶像,未汚其鄰之妻,未近天癸之婦,

7. 未欺凌人,反負者之質,不奪人之物,飢者供以食,裸者被以衣,

8. 貸金不取利息,禁手作惡,以誠實鞫兩造,

9. 循我典章,守我律例,行事誠實,斯乃義人,必得生存,主耶和華言之矣,

10. 設其人生子爲盜,而流人血,行上所言之惡,

11. 不行上所言之善,食於山,汚其鄰之妻,

12. 欺凌貧乏,奪人之物,不反人之質,瞻仰偶像,行可惡之事,

13. 貸金而取利息,斯人豈得生存乎,必不得生存也,既行此可惡之事,必至死亡,流血之罪,歸於其身,

14. 設斯人生子,見父所犯諸罪,則懼,而不效之,

15. 不食於山,不瞻仰以色列家之偶像,不汚其鄰之妻,

16. 不欺凌人,不受人之質,不奪人之物,飢者供以食,裸者被以衣,

17. 禁手不虐貧乏,不取利息,守我律例,循我典章,斯人不因父罪而死,必得生存,

18. 惟其父行殘暴,奪同宗,作不善於民間,必死於其罪,

19. 爾曹猶曰,子不負父罪,曷故子若循法合理,守我典章,而遵行之,必得生存,

20. 犯罪者必死,子不負父罪,父不負子罪,義者之義,必歸於己,惡者之惡,亦歸於己,

21. 如惡人悛改所犯之罪,守我典章,循法合理,必得生存,不至死亡,

22. 其所犯之罪,不復見憶,必因所行之義,而得生存,

23. 主耶和華曰,惡人死亡,豈我所悅,我寧不悅其轉離惡途,而得生存乎,

24. 如義人轉離其義而行惡,效惡人行可惡之事,豈得生存乎,其所行之義,不復見憶,必死於其所蹈之愆,所犯之罪,

25. 惟爾曹云,主道不公,以色列家其聽之,我之道,豈非公乎,爾之道,豈非不公乎,

26. 義人轉離其義而行惡,因而致死,是因所行之惡而死,

27. 如惡人轉離所行之惡,循法合理,必保其生,

28. 因其思維,悛改所犯之罪,必得生存,不至死亡,

29. 以色列家猶云,主道不公,以色列家歟,我之道,豈非公乎,爾之道,豈非不公乎,

30. 故主耶和華曰,以色列家歟,我必依各人所行而鞫之,爾其回轉,離棄諸罪,免愆尤之窒礙,

31. 以色列家歟,當棄所犯之罪,新爾心神,奚自取死,

32. 主耶和華曰,人之死亡,我所不悅,故當回轉,而得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