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以理書第 11 章

1. 瑪代大利烏元年,我嘗興起,助而壯之,

2. 今我以眞實示爾,波斯國猶有三王崛興,其四者較爲富饒,迨其因富而強,則慫恿羣衆,以攻希臘國,

3. 將有英勇之王崛興,以大權施治,隨意而行,

4. 彼既興起,其國乃裂,依天之四風而分之,不傳其裔,其權不如昔日,蓋其國必見拔,歸於外人,

5. 南方之王,與其軍長之一俱強,惟此軍長,較之尤強,而秉國鈞,其權甚大,

6. 越數年,彼此結盟,南方之公主,將歸於北方之王,以圖敦睦,而公主之力必不久,北王之權亦不存,公主及其侍從,與生之者,曁當時助之者俱被陷焉,

7. 惟自公主本族,將挺生一人,以嗣其位,統率軍旅,入北王之保障,攻而勝之,

8. 掠其神像鑄像,金銀寶器,攜至埃及,數年之間,不攻北王,

9. 厥後,北王必侵南王之境,而返故土,

10. 其子備戰,大集軍旅而來,勢若洪水氾濫,以攻南王之保障,

11. 南王震怒而出,陳列大軍,與北王戰,北軍付於其手,

12. 既集其衆,心則驕侈,仆敵數萬,而不終強,

13. 北王還,復集軍旅,較前尤衆,越數年,率大軍及輜重甚多而至,

14. 其時將有多人,起攻南王,民中強暴者亦起,欲使異象得應,然必隕亡,

15. 於是北王必至,築營壘,取堅城,南方之軍,不能禦之,其選兵亦無力以禦焉,

16. 來攻之者,隨意而行,無能禦之,彼必立於榮美之地,手操毀滅之權,

17. 決志以其全國之力而至,與之修好,以女妻之,欲傾其國,然其計不成,無所裨益,

18. 厥後,轉向洲島,而多取之,第有軍長,必洒其所施之辱,以之加於其身,

19. 遂轉向故土之保障,惟必顚仆,杳然不見,

20. 嗣其位者,使虐索者,遍行國內美地,惟彼無怒無戰,不日隕亡,

21. 嗣其位者,爲卑陋之夫,國位之榮,原不宜得,乃乘宴安之際,以諂諛而得國,

22. 軍旅彌漫,破於其前,同盟之君亦然,

23. 立約之後,彼必行詐,率軍而來,其民雖寡,亦爲強盛,

24. 乘宴安之際,侵州內腴壤,行其祖父,及其列祖所未行者,以所刦所奪之貨財,頒其從者,設謀攻取保障,迨其期屆,

25. 奮其力,壯其膽,率大軍以攻南王,南王亦率至大至強之軍迎戰,而不能抵禦,因有設謀以敵之者,

26. 食其珍饈者敗壞之,軍旅彌漫,見殺而仆者甚衆,

27. 二王居心行惡,同席言誑,然所謀不成,迨及所定之期,其事乃終,

28. 北王多得貨財而歸,志廢聖約,隨意而行,乃返其國,

29. 迨及定期,復反而至南方,然是次之至,不如初次,

30. 基提之艦,至而攻之,彼則懷憂而歸,甚怒聖約,隨意而行,既歸,背聖約者,則重視之,

31. 立意募兵,汚聖所保障,去日獻之祭,置殘賊可惡之物於其中,

32. 以諂諛惑背約行惡之人,惟識之民,終必剛強而行,

33. 民中智者,將誨厥衆,第有隕亡於鋒刃及火燄,俘虜刦奪,歷至多日,

34. 彼隕亡時,少得扶助,然以諂諛而從之者亦多,

35. 智者亦有隕亡,以鍊乎衆,潔之白之,直至末期,蓋此事有定期焉,

36. 王任意而行,自尊自大,越於諸神,發奇異之言詞,侮諸神之,且得亨通,迨及忿怒盡洩,蓋所定之事必成也,

37. 其列祖之神,與婦女所慕者,以及他神,彼皆不顧,而自尊大,越於所有,

38. 惟在其位,崇事保障之神,且以金銀寶石,可悅之物,奉其列祖所不識之神,

39. 亦恃異神之助,取鞏固之保障,凡所識者,則加以尊榮,立之治衆,受賄而錫分土,

40. 末期既屆,南王將與之戰,北王逆之,勢若旋風,率車騎及艨艟,侵其諸國,衝而過之,

41. 亦侵榮美之地,傾覆多國,惟以東摩押,及亞捫族之強半,脫於其手,

42. 又伸厥手,以攻列邦,埃及地不得免焉,

43. 埃及之寶藏金銀,與所有珍寶,歸其掌握,呂彼亞古實之人,爲其侍從,

44. 惟有音耗,自東自北而至,使之煩擾,遂盛怒而出,欲戮多人,而翦滅之,

45. 張其宮帷,於海及榮聖之山間,然必隕亡,無助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