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第 27 章

1. 平旦,祭司諸長,民間長老,謀攻耶穌以死之,

2. 繫而曳之,解於方伯彼拉多。

3. 時,賣師者猶大,見耶穌定罪,則悔,反其金三十於祭司諸長長老,

4. 曰,我賣無辜者之血,有罪矣,僉曰,於我何與,爾自當之,

5. 猶大擲金於殿,退而自縊,

6. 祭司諸長取其金曰,此乃血值,貯庫非宜,

7. 遂共議以其金市陶人田,以瘞賓旅,

8. 故其田迄今稱血田焉,

9. 乃應先知耶利米言云,[1]參:撒迦利亞書11:12 撒迦利亞書11:13彼取被估者之值三十金,卽以色列人所估者,

10. 以市陶人田,依主所命我也。

11. 耶穌立方伯前,方伯問曰,爾乃猶太人王乎,耶穌曰,爾言之矣,

12. 祭司諸長長老訟之,耶穌不答,

13. 彼拉多曰,斯人多端證爾,爾不聞乎,

14. 耶穌不答一詞,方伯奇甚,

15. 屆節期,方伯例釋一囚,任衆所欲,

16. 時,有著名之囚巴拉巴,

17. 衆集,彼拉多曰,爾欲我孰釋耶,巴拉巴乎,抑耶穌稱基督者乎,

18. 蓋知其因媢嫉而付耶穌也,

19. 方伯坐於堂,其妻使謂之曰,此義人,爾勿與也,以我今夜夢中,爲之哀傷不勝焉,

20. 祭司諸長,長老,唆衆求釋巴拉巴,而滅耶穌,

21. 方伯謂衆曰,二人中欲我孰釋,曰,巴拉巴,

22. 彼拉多曰,然則稱基督之耶穌,何以處之,僉曰,釘之十架,

23. 方伯曰,彼行何惡耶,衆愈呼曰,釘之十架,

24. 彼拉多見言之無濟,反以滋亂,遂取水,衆前盥手,曰,流此義人之血,非我罪也,爾自當之,

25. 衆皆應曰,其血歸我,及我子孫,

26. 遂釋巴拉巴,鞭耶穌,付之釘十架。

27. 時,方伯之卒,攜耶穌入署,集全營圍之,

28. 褫其衣,衣以絳袍,

29. 編棘冕,冠其首,置葦於右手,跪其前,而戲之曰,猶太人王安哉,

30. 且唾之,取葦擊其首,

31. 戲畢,褫其袍,衣以故衣,曳釘十架。

32. 衆出,遇一古利奈人西門,強之偕往,負耶穌之十架,

33. 至一地,名各各他,卽髑髏處也,

34. 以酒和膽飲之,耶穌嘗而不飲,

35. 既釘之十架,鬮分其衣,

36. 坐而守之,

37. 置標於首,書曰,猶太人之王耶穌,

38. 有二盜同釘十架,一左一右,

39. 過者誚之,搖首曰,

40. 爾毀殿,三日復建之,可自救也,爾若神子,則自十架下矣,

41. 祭司諸長,士子,長老,亦如是戲之曰,

42. 彼救他人,不能自救也,彼爲以色列王,今自十架而下,我則信之,

43. 彼恃神,神果悅之,今可拯之,蓋彼曰,我乃神子也,

44. 同釘之盜,亦如是詬之。

45. 自午正至申初,徧地晦冥,

46. 約申初,耶穌大聲呼曰,以利,以利,拉馬,撒巴各大尼,[2]參:詩篇22:1卽言我神,我神,何遺我也,

47. 旁立者有人聞之曰,彼呼以利亞也,

48. 其中一人疾趨,取海絨漬醯,束葦以飲之,

49. 或曰,姑聽之,試觀以利亞來救之否,

50. 耶穌復大聲而呼,氣遂絕,

51. 殿幔自上至下裂爲二,地震,磐裂,

52. 墓啟,既逝之聖,其身多有復起者,

53. 迨耶穌復生後,出墓入聖京,見於多人,

54. 百夫長及同守耶穌者,見地震與所歷之事,懼甚,曰,此誠神子也,

55. 有多婦自加利利從耶穌,而供事之者,在彼遠觀,

56. 中有抹大拉之馬利亞,雅各約西之母馬利亞,及西庇太二子之母。

57. 既暮,有富人約瑟者,來自亞利馬太,亦耶穌之徒也,

58. 謁彼拉多,求耶穌屍,彼拉多命予之,

59. 約瑟取屍,裹以潔枲布,

60. 置諸己之新墓,鑿於磐者,轉大石於墓門而去,

61. 有抹大拉之馬利亞,及他馬利亞,對塋而坐。

62. 翌日,卽備節之次日,祭司諸長與法利賽人集,謁彼拉多曰,

63. 大人,我儕憶彼惑人者,生時嘗曰,三日後,我將復起,

64. 是以請命固守其塋三日,恐其徒竊之,而以自死而起告民,則後此之謬,較甚於先矣,

65. 彼拉多曰,爾有守兵,往盡乃心,固守之,

66. 遂往,封石設兵,固守其塋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