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越五日,大祭司亞拿尼亞,與長老數人,及辯士帖土羅,下至該撒利亞,訟保羅於方伯,
2. 召保羅至,帖土羅訟之曰,
3. 腓力斯大人,我儕由爾獲享承平,藉爾先見,此邦之弊,得以轉移,我儕隨時隨地,感謝靡既,
4. 今不敢煩凟,惟求寬宥,聽我片言,
5. 蓋我儕見此人如癘疫,於天下猶太人中滋亂,爲拿撒勒黨之首,
6-7. 曾欲辱殿,我儕執之,
8. 爾審訊之,可知我儕所控之諸端矣,
9. 猶太人同聲曰,誠如是也。
10. 方伯頷之,保羅言曰,我知爾聽訟此邦有年矣,故樂於自訴,
11. 我上耶路撒冷崇拜,僅十有二日,爾可詢而知也,
12. 彼未嘗見我在殿,或會堂,或邑中,與人辯論聳衆,
13. 今彼訟我之事,不能證於爾前,
14. 惟此一事,我於爾承之,卽彼所謂旁門之道,我依之,奉事我列祖之神,悉信合於律法,及先知書所載者,
15. 且於神有望,無論義與不義,皆將復起,亦如彼之所冀也,
16. 我於此自勵,對神及世人,常存無虧之良,
17. 今越多年,我攜周濟我邦之資,及所獻之禮而歸,
18. 彼遇我在殿自潔,無衆無譁,惟自亞西亞來之猶太數人,
19. 若有可罪我者,則彼宜在爾前控之,
20. 不然,則任斯人自言,見我立公會前,有何不義,
21. 但爲一言,卽我立於衆中呼曰,我今被鞫於爾前,乃因死者復起之理也。
22. 腓力斯詳知斯道,遂遲延之曰,俟千夫長呂西亞至,我將判定爾事,
23. 遂命百夫長守保羅而寬之,其友供之者,槪勿禁。
24. 越數日,腓力斯與其妻,猶太女土西拉至,召保羅,聽其言基督耶穌之道,
25. 保羅論公義節制,及將來之鞫,腓力斯懼甚曰,今且退,暇時將召爾,
26. 因冀保羅納以金,遂屢召之共語焉,
27. 越二年,波求非斯都,代腓力斯職,腓力斯欲取悅猶太人,仍留保羅在縲絏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