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依維聖之神言,因自死復生,以權能證爲神子,卽我主耶穌基督,
7. 凡在羅馬,爲神所愛,蒙召爲聖徒者,願恩惠平康,由我父神,及主耶穌基督歸爾。
8. 首焉者,我賴耶穌基督,爲爾衆謝我神,因爾之信,舉世宣揚,
9. 蓋神,卽我於其子之福音,以心神所崇事者,證我常言及爾,
13. 兄弟乎,我願爾知,我屢定意就爾,欲於爾中得果,如在他邦然,但至今仍有所阻,
16. 我不以福音爲恥,是乃神之能,以救凡信者,先猶太人,次希利尼人,
17. 蓋神之義,於斯而著,由信致信,如經云,[1]參:哈巴谷書2:4義者將因信而生。
18. 夫神之怒,自天而顯,加諸不虔不義之人,卽以不義而抑眞理者也,
20. 自創世以來,神之永能神性,卽所莫可見者,已明可見矣,乃由所造之物而知之,致人末由推諉,
21. 顧彼既知神,而不以神榮之,亦不謝之,乃思議虛妄,心蠢而昧,
25. 彼以神之眞,易之以僞,寧崇奉受造之物,不崇奉造物之主,夫神乃宜頌者,歷世靡曁,阿們。
26. 是以神任其縱可恥之慾,婦女以順性之用,變爲逆性之用,
27. 男子亦然,棄婦女順性之用,嗜慾互爍,男與男行邪僻,自受謬妄當得之報。
29. 充乎諸般不義,惡慝,貪婪,暴很,媢嫉,兇殺,爭鬬,詭譎,陰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