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來書第 4 章

1. 既有入其安息之許,故宜戒懼,免爾或有不及之者,

2. 蓋福音宣於我儕,如於彼然,但所聞無益於彼,因聞之者無信以融洽之也,

3. 夫我儕之信者,得入安息,如所言,[1]參:詩篇95:11我怒而誓曰,彼必不入我安息,然其工自創世時已畢矣,

4. 蓋論第七日有云,[2]參:創世記2:2於第七日,畢其諸工而安息,

5. 於此又云,彼必不入我安息,

6. 既有宜入之人,而先聞福音者,因不順,故不入,

7. 歷年既多,於大衛書復定一日,如上所云,[3]參:詩篇95:8爾曹今日若聞其言,勿剛愎乃心,

8. 約書亞已以安息賜之,則後必不復言他日矣,

9. 由是觀之,尚遺一安息,爲之民也,

10. 蓋入其安息者,亦以畢其工而安息,如然,

11. 故我儕宜黽勉以入此安息,免有效其不順之狀而傾覆者,

12. 之道,活潑靈通,利於兩刃之劍,能剖刺魂與靈,節與髓,亦立辨人之心思意志也,

13. 無物不顯於其前,萬有悉呈露於鞫我者之目也。

14. 我儕既有大祭司子耶穌,經行諸天,則宜固守所承奉者,

15. 蓋我之大祭司,非不能體恤我荏弱,彼乃凡事見試,與我無異,惟無罪耳,

16. 故當毅然近於恩座,以得矜恤,並承隨時之恩佑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