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你們曉諭以色列人說,在地上一切走獸中可吃的乃是這些:
4. 但那倒嚼或分蹄之中不可吃的乃是:駱駝-因為倒嚼不分蹄,就與你們不潔淨;
8. 這些獸的肉,你們不可吃;死的,你們不可摸,都與你們不潔淨。
9. 「水中可吃的乃是這些:凡在水裏、海裏、河裏、有翅有鱗的,都可以吃。
10. 凡在海裏、河裏,並一切水裏游動的活物,無翅無鱗的,你們都當以為可憎。
11. 這些無翅無鱗、以為可憎的,你們不可吃牠的肉;死的也當以為可憎。
13. 「雀鳥中你們當以為可憎、不可吃的乃是:鵰、狗頭鵰、紅頭鵰、
21. 只是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中,有足有腿,在地上蹦跳的,你們還可以吃。
22. 其中有蝗蟲、螞蚱、蟋蟀與其類;蚱蜢與其類;這些你們都可以吃。
24. 「這些都能使你們不潔淨。凡摸了死的,必不潔淨到晚上。
26. 凡走獸分蹄不成兩瓣、也不倒嚼的,是與你們不潔淨;凡摸了的就不潔淨。
27. 凡四足的走獸,用掌行走的,是與你們不潔淨;摸其屍的,必不潔淨到晚上。
28. 拿其屍的,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這些是與你們不潔淨的。
29. 「地上爬物與你們不潔淨的乃是這些:鼬鼠、鼫鼠、蜥蜴與其類;
31. 這些爬物都是與你們不潔淨的。在牠死了以後,凡摸了的,必不潔淨到晚上。
32. 其中死了的,掉在甚麼東西上,這東西就不潔淨,無論是木器、衣服、皮子、口袋,不拘是做甚麼工用的器皿,須要放在水中,必不潔淨到晚上,到晚上才潔淨了。
33. 若有死了掉在瓦器裏的,其中不拘有甚麼,就不潔淨,你們要把這瓦器打破了。
34. 其中一切可吃的食物,沾水的就不潔淨,並且那樣器皿中一切可喝的,也必不潔淨。
35. 其中已死的,若有一點掉在甚麼物件上,那物件就不潔淨,不拘是爐子,是鍋臺,就要打碎,都不潔淨,也必與你們不潔淨。
36. 但是泉源或是聚水的池子仍是潔淨;惟挨了那死的,就不潔淨。
38. 若水已經澆在子粒上,那死的有一點掉在上頭,這子粒就與你們不潔淨。
39. 「你們可吃的走獸若是死了,有人摸牠,必不潔淨到晚上;
40. 有人吃那死了的走獸,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拿了死走獸的,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
42. 凡用肚子行走的和用四足行走的,或是有許多足的,就是一切爬在地上的,你們都不可吃,因為是可憎的。
43. 你們不可因甚麼爬物使自己成為可憎的,也不可因這些使自己不潔淨,以致染了污穢。
44. 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所以你們要成為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你們也不可在地上的爬物污穢自己。
45. 我是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耶和華,要作你們的神;所以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