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第 3 章

1. 这样说来,犹太人有什么长处?割礼有什么益处呢?

2. 凡事大有好处:第一是的圣言交讬他们。

3. 即便有不信的,这有何妨呢?难道他们的不信就废掉的信吗?

4. 断乎不能!不如说,是真实的,人都是虚谎的。如经上所记:[注]参:诗篇51:4 你责备人的时候,显为公义;被人议论的时候,可以得胜。

5. 我且照着人的常话说,我们的不义若显出的义来,我们可以怎么说呢?降怒,是他不义吗?

6. 断乎不是!若是这样,怎能审判世界呢?

7. 的真实,因我的虚谎越发显出他的荣耀,为什么我还受审判,好像罪人呢?

8. 为什么不说,我们可以作恶以成善呢?这是毁谤我们的人说我们有这话。这等人定罪是该当的。

9. 这却怎么样呢?我们比他们强吗?决不是的!因我们已经证明:犹太人和希利尼人都在罪恶之下。

10. 就如经上所记:[注]参:诗篇14:1 诗篇53:1 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

11. 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的;

12. 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注]参:诗篇5:9

13. 他们的喉咙是敞开的坟墓;他们用舌头弄诡诈,[注]参:诗篇140:3 嘴唇里有虺蛇的毒气,[注]参:诗篇10:7

14. 满口是咒骂苦毒。[注]参:以赛亚书59:7 以赛亚书59:8

15. 杀人流血,他们的脚飞跑,

16. 所经过的路便行残害暴虐的事。

17. 平安的路,他们未曾知道;[注]参:诗篇36:1

18. 他们眼中不怕

19. 我们晓得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审判之下。

20. 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21. 但如今,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

22. 就是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

23. 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的荣耀;

24. 如今却蒙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

25. 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借着人的信,要显明的义;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

26. 好在今时显明他的义,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

27. 既是这样,哪里能夸口呢?没有可夸的了。用何法没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吗?不是,乃用信之法。

28. 所以[注]有古卷:因为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29. 难道只作犹太人的吗?不也是作外邦人的吗?是的,也作外邦人的

30. 既是一位,他就要因信称那受割礼的为义,也要因信称那未受割礼的为义。

31. 这样,我们因信废了律法吗?断乎不是!更是坚固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