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如昆弟离尔远,或不相识,则牵之归,留于尔家,待其求之,然后反之,
3. 其驴其衣,凡昆弟所失之物,为尔所得,俱必如是反之,勿佯为不见,
5. 女勿衣男衣,男勿衣女衣,凡行此者,乃尔神耶和华所恶也。
6. 途间如遇鸟巢,在树在地,有雏有卵,母鸟伏之,不可母子兼取,
8. 尔建新室,其顶必环以堞,免人堕落,流血之罪,归于尔家,
9. 葡萄园中,勿播二种,若然,则种之所产,园之所出,俱为圣物。
14. 谤以恶事,加以恶名,曰,我娶此女,与之同室,见非童贞,
17. 谤以恶事,谓非童贞,然我女诚童贞,确据在此,遂展其布于长老前,
19. 罚金一百,予女之父,因加恶名于以色列处女故也,使女仍为其妻,毕生不休,
21. 乃行不端于以色列中,在父家为妓,则必携女至父家门,邑人以石击之致死,以除恶于尔中。
22. 人与有夫之妇同寝,为人所见,则奸夫淫妇俱致之死,以除恶于以色列中,
24. 其女既在邑中,而不呼号,其男玷辱他人之妻,则必携至邑门,俱以石击毙之,以除恶于尔中,
26-27. 女无当死之罪,不可惩之,人遇女于田,女呼号而无救,其事与攻杀邻里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