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第 16 章

1. 届亚笔月,必为尔耶和华守逾越节,因于是月之夜,尔耶和华导尔出埃及

2. 必在耶和华所选寄名之处,献牛羊于尔耶和华,以为逾越之祭,

3. 毋食有酵之饼,七日之内,必食无酵饼,卽困苦饼,以尔昔出埃及维速,当忆是日,毕生勿忘,

4. 七日间,尔四境毋存酵,首日薄暮,所献祭肉,毋留于明晨,

5. 勿于尔耶和华所赐诸邑,献逾越之祭,

6. 惟献于尔耶和华所选寄名之处,在薄暮日入时,卽尔出埃及时也,

7. 在尔耶和华所选之处,烹而食之,明晨归于己幕,

8. 六日间,必食无酵饼,越至七日,必有肃会,以事尔耶和华,是日不可操作。

9. 当核七七日,自刈麦之首日始,

10. 守七七节,以事尔耶和华,依尔耶和华所锡之嘏,以乐献祭奉之,

11. 尔与子女仆婢,曁居尔中之利未人,以及宾旅孤寡,咸在尔耶和华所选寄名之处,乐于其前,

12. 尔当追忆,昔在埃及为奴,必守此典,而遵行之。

13. 禾场酒醡所出,尔既敛藏,当守构庐节七日,

14. 节期之间,尔与子女仆婢,曁居尔邑之利未人,以及宾旅孤寡,俱必喜乐,

15. 七日必守节于尔耶和华前,在其所选之处,盖尔耶和华,于尔物产,及凡所为,锡嘏于尔,必当喜乐不胜,

16. 除酵节,七七节,构庐节,尔之丁男,每岁三觐尔耶和华,于其所选之处,毋徒手而至,

17. 各依尔耶和华所锡之嘏,随力以献。

18. 于尔耶和华所赐之邑,按各支派,设立士师,有司,秉公鞫民,

19. 毋反其正,毋偏视人,毋受贿赂,盖贿赂使明者目盲,义者词屈,

20. 必循至公,则可生存,得尔耶和华所锡之土,

21. 为尔耶和华筑坛,毋树木偶于侧,

22. 毋立柱像,乃尔耶和华所恶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