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尔曹掣签分地为业,当献一区于耶和华,以为圣地,长二万五千肘,广一万肘,其界四周,俱为圣地,
2. 其中复别一区,以为圣所,长五百肘,广五百肘,其式维方,其外四周五十肘,以为隙地,
3. 于斯圣地,复量一区,长二万五千肘,广一万肘,其中必有圣所,乃为至圣,
4. 此乃斯土之圣地,必归于供役圣所,近前奉事耶和华之祭司,以为第宅及圣所之圣地,
5. 其一区,长二万五千肘,广一万肘,必归于殿中供役之利未人为业,建邑以居,
6. 所献圣地之旁,当定一区,广五千肘,长二万五千肘,以建邑,归于以色列全家,
7. 于所献之圣地,及建邑之地,左右相向之处,必归于君,西至国之西界,东至国之东界,长与圣地东西之界同,
8. 以色列中为君者,可得斯地为畿,免其复虐我民,余地则予以色列家,循其支派。
9. 主耶和华曰,以色列君乎,斯已足矣,强暴苛虐,尔其去之,秉公行义,勿复占据民业,主耶和华言之矣,
11. 伊法罢特,其量必均,伊法罢特,皆容贺梅尔十分之一,俱以贺梅尔为准,
12. 二十季拉为一舍客勒,五为五,十为十,五十舍客勒为一弥那,
13. 所当献之礼物如左,小麦一贺梅尔中,当献伊法六分之一,麰麦一贺梅尔中,亦献伊法六分之一,
14. 油之定数,一歌珥卽一贺梅尔中,当献罢特十分之一,盖一贺梅尔为十罢特,
15. 在以色列润泽之草场,二百羔中,献一以为素祭燔祭,及酬恩祭,为民赎罪,主耶和华言之矣,
17. 其君之职,乃于节期月朔安息日,及以色列家诸节期,献燔祭素祭及灌祭,必备赎罪祭,素祭,燔祭,酬恩祭,为以色列家赎罪。
19. 祭司取赎罪祭牲之血,衅室之门橛,坛边之四隅,及内院之门橛,
20. 七月朔,当为误犯罪,及无知而犯者,亦行此礼,以洁斯室,
23. 历节期之七日,为耶和华日备无疵之牡犊七,牡绵羊七,以为燔祭,亦必日备牡山羊一,为赎罪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