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来书第 10 章

1. 夫律既为将来佳事之影,非其眞形,必不能以历年恒献之祭,使近之者完全,

2. 若然,则献祭之事岂不止乎,盖崇事者一洁,不复觉罪,

3. 惟历年献祭,乃使人忆罪耳,

4. 盖牛羊之血,不能除罪,

5. 故基督临世时曰,[1]参:诗篇40:6祭与礼尔不欲之,乃为我备一身焉,

6. 燔祭罪祭,尔不悦之,

7. 我则曰,欤,我来以行尔旨,乃经卷载及我者,

8. 前既言祭与礼,燔祭罪祭,尔不欲之,且不悦之,是皆依律而献者,

9. 后则曰,我来以行尔旨,乃除其先,以立其后也,

10. 我侪由此旨,赖耶稣基督一献其身,而得成圣矣,

11. 凡祭司日立而奉事,屡献一式之祭,究不能除罪也,

12. 惟彼既为罪而献一祭,以至永久,则坐右,

13. 俟诸敌为其足几,

14. 盖以一献,使成圣者永为完全,圣神亦为我侪证之,

15. 盖曰,[2]参:耶利米书31:33 耶利米书31:34主既云,斯日以后,我与彼所立之约,

16. 乃以我律赋其心,铭其衷,

17. 又曰,我不复忆其罪,及其不法,

18. 夫既赦之,则不复为罪献祭矣。

19. 兄弟乎,我侪既赖耶稣之血,毅然而入圣所,

20. 由彼为我侪所辟新且生之路,经乎幔,卽其形躯也,

21. 且既有大祭司,宰家,

22. 则宜以诚心笃信而进,心被洒以除是非之谬误,身亦为清水所涤,

23. 持守所承之望而不移,盖许之者诚信也,

24. 宜彼此顾恤,激励于仁爱善行,

25. 勿辍会集,如彼辍之者,惟相劝勉,见彼日愈近而愈切。

26. 我侪既识眞理,而故干罪,则无复有赎罪之祭,

27. 惟战栗待鞫,及灭诸敌之烈火耳,

28. 摩西之律者,有二三人为证,其死无恤,

29. 况践踏子,以所由成圣之约血为俗,且狎侮施恩之神,尔意若人受刑,其重为何如乎,

30. 盖曰,[3]参:申命记32:35伸冤在我,我必报之,又曰,[4]参:申命记32:36主必鞫其民,此谁所言,我侪固知之矣,

31. 陷于维生手,可惧哉。

32. 尔当忆曩日蒙光照后,所忍诸难之大战,

33. 或受诟谇艰辛,为人之戏剧,或人受此苦,而己与之,

34. 盖人在缧绁,尔体恤之,人夺尔业,尔喜听之,因知有愈美恒存之业也,

35. 故勿去尔果毅,盖有大赏焉,

36. 尔须忍,致尔既行旨,则得其所许,

37. 盖曰,[5]参:哈巴谷书2:3 哈巴谷书2:4尚有须臾,则来者必来,决不稽迟,

38. 惟我义者,必由信而生,若其退缩,我心不悦之,

39. 然我侪非属退缩而致沦亡者,乃属信而致灵之得救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