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倘若有人犯罪、聽見誓囑或是誓求的聲音,雖能做見證──無論是看見甚麼、或是知道甚麼──卻不說出來,他就要擔當他的罪罰。
2. 或是有人觸著甚麼不潔淨的東西,無論是不潔淨的獸的屍體,或是不潔淨的牲口的屍體,或是不潔淨的昆蟲的屍體,他都茫然不知,那麼他就不潔淨,他有了罪責。
3. 或是有人觸著人的不潔淨,無論他所染上的不潔淨是甚麼樣的不潔淨,他都茫然不知[註]希伯來文作「被隱藏著」;一知道了,他就有了罪責。
4. 或是有人嘴裏冒失起誓、要作惡或行善,無論那人所冒失起誓的是甚麼,他都茫然不知[註]希伯來文作「被隱藏著」;一知道了,他就在這些事的一件上有了罪責。
5. 他在這些事的一件上覺得有了罪責時,就要承認他所犯的罪,
6. 並為了所犯的罪把他的賠罪物、就是羊群中母的,或是一隻綿羔羊、或是一隻多毛母山羊、帶到永恆主面前、作為解罪祭:他的罪祭司要這樣為他行消除禮。
7. 『他若手頭緊、夠不著獻一隻小羊,他就要為了他所犯的罪把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帶到永恆主面前做賠罪物:一隻作為解罪祭,一隻作燔祭。
8. 他要把這些物品帶到祭司那裏,祭司就要先把那作為解罪祭的供獻上,從鳥的脖子上揪下頭來,可不要完全分開。
9. 他要把解罪祭的一點兒血彈在祭壇邊,剩下的血要讓流在祭壇腳那裏:這是解罪祭。
10. 第二隻他要按照典章、獻為燔祭;他所犯的罪祭司要這樣為他行消除禮,他就蒙赦免。
11. 『他若手頭緊、夠不著獻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他就要為了所犯的罪把他的供物帶來、就是細麵伊法[註]一「伊法」約等於四斗的十分之一、作為解罪祭;可不要放上油,也不要加上乳香,因為這是解罪祭。
12. 他要把物品帶到祭司那裏,祭司要從細麵中取出一把來、做表樣,燻在祭壇上、在獻與永恆主的火祭之上:這是解罪祭。
13. 他在這幾件事之中所犯的任一項罪,祭司要這樣為他行消除禮,他就蒙赦免。剩下的麵要給祭司、像素祭一樣。』
15. 『若有人在永恆主的聖物上不忠實,誤[註]或譯「不知不覺」犯了罪,他就要照你所估定的銀兩[註]希伯來文作「舍客勒」。「舍客勒」大的約等於一兩;小的約等於半兩、按聖所的舍客勒、將他的解罪責祭牲、就是羊群中一隻完全沒有殘疾的公綿羊、帶到永恆主面前為解罪責祭,
16. 並為了在聖物上的罪要償還,另外加上五分之一、給祭司;祭司要用解罪責祭的公綿羊為他行消除禮,他就蒙赦免。
17. 『若有人在永恆主所吩咐不可行的事上犯了罪,去行其一件,他雖不知道,還是有罪責;他必須擔當他的罪罰。
18. 他要把羊群中一隻完全沒有殘疾的公綿羊帶到祭司那裏、照你估定的價做解罪責祭;為了他所誤[註]或譯「不知不覺」作的錯事、而不知道的、祭司要這樣為他行消除禮,他就蒙赦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