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師記第 19 章

1. 以色列中沒有王的日子,有一個利未人寄居在以法蓮山地的儘邊;他從猶大伯利恆娶了一個女子為妾。

2. 那妾惱怒丈夫[註]傳統作:「背著丈夫行淫」。今仿七十子及古拉丁譯本譯之,離開他,到猶大伯利恆、她父親家裏,在那裏有四個月的工夫。

3. 她的丈夫起來,帶著一個僮僕兩匹驢追她去,要用好話打動她的心、叫她回來。他來到女子的父親家裏[註]傳統作「女子就引丈夫進她父親家裏」。今仿七十子及敘利亞譯本譯之;女子的父親看見那人,便歡歡喜喜地迎接他。

4. 那人的岳父、就是女子的父親、將那人強留下,他就和他住了三天;二人吃吃喝喝,在那裏住宿。

5. 到第四天、那人清早起來、要起身走;女子的父親對女婿說:『請吃點餅做點心,然後走。』

6. 於是二人坐下來,一同吃喝;女子的父親對那人說:『請答應再住一宵,暢快暢快心情吧。』

7. 那人起來要走,他的岳父逼著他,他又在那裏住了一宵。

8. 到第五天、他清早起來要走;女子的父親說:『請吃點點心吧』;他們就耽延、直到日頭偏西;二人同吃東西。

9. 那人跟他的妾和僮僕起來要走,他的岳父、就是女子的父親、對他說:『看哪,天快晚了,請再住一宵;看哪,日頭斜西了,請在這裏住一宵,暢快暢快心情吧;明天便可以清早起來、走你們的路,回你家[註]希伯來文作「帳棚」去。』

10. 那人不情願再住一宵,就起身走了;他來到耶布斯、就是耶路撒冷、的對面;和他同行的有那預備好了的兩匹驢;他的妾也跟著他。

11. 他們在耶布斯附近的時候,日快要落了;僮僕對主人說:『來吧,我們轉到這耶布斯人的城裏去過夜吧。』

12. 主人對他說:『我們不可轉到這些不是以色列人住的外族人之城裏;我們必須過去到基比亞那邊。』

13. 主人又對他的僮僕說:『來吧,這些地方我們總要走近一處,或是在基比亞、或是在拉瑪過夜。』

14. 他們就走著走著過去;將近到屬便雅憫基比亞,日已經趕著他們落了。

15. 他們便轉身,要進基比亞去過夜;他們去坐在城內的廣場上,也沒有人接他們到家裏去過夜。

16. 忽有一個老年人野外作工晚上回來;那人原是屬於以法蓮山地的;他寄居在基比亞;而那地方的人卻是便雅憫人。

17. 老年人一舉目,看見那旅行人在城內的廣場上,就說:『你要往哪裏去?你從哪裏來?』

18. 他對他說:『我們從猶大伯利恆過來、要到以法蓮山地的儘邊;我原是那裏的人;我到了猶大伯利恆;現在要回家去[註]傳統作「往永恆主的殿去」。今仿七十子譯之,也沒有人接我進他的家。

19. 其實我有禾藁、有糧草、可以餧我們的驢,也有餅和酒可以給我和使女、以及跟隨僕人的僮僕吃,一無所缺。』

20. 老年人說:『你安心好啦;你所缺的、只由我供給好啦;可別在廣場上過夜阿。』

21. 就領他到家裏,餧上驢;他們就洗腳吃喝。

22. 他們心裏正暢快的時候,忽有城裏的人一些無賴子、把房子圍住,連連敲門,對房主老人說:『把進你家那個人帶出來,我們要和他交合。』

23. 那房主人出來見他們,對他們說:『弟兄們,千萬不可,請別作壞事;這人既進了我家,你們就不可行這醜事。

24. 看哪,有我的女兒、還是處女,並有這人的妾;我這就將她們領出來,讓你們玷辱她們;你們看怎麼好、就怎麼作好啦;對這人呢、你們卻不可行這醜事。』

25. 那些人卻不情願聽他;那人就把妾抓住,推出外邊去給他們;他們便和她交合,終夜作弄她、直到早晨、日色昇現的時候、才放她走。

26. 天快亮時候,婦人來到主人所投宿的人的住宅門口,就仆倒在地上、直到天亮。

27. 早晨、她主人起來,開了房門,出去要走路;不料那婦人、他的妾、竟在房門口仆倒著呢,兩手搭在門檻上。

28. 他對婦人說:『起來,我們走吧!』卻沒有回答。那人便將她馱在驢上,起身往自己地方去了。

29. 到了家裏,他就把妾抓住,用刀將妾的肢體切成十二塊,送遍以色列四境。

30. 凡看見的人都說[註]傳統作「都要說」。本節之首七十子作「便吩咐他所差遣的人說:你們要對以色列眾人這麼說:這樣的事自從以色列人由埃及地上來的日子到今日、有沒有發生過呀?你們要留心,從長商議,而說出來。」:『這樣的事自從以色列人由埃及地上來的日子、直到今日、都沒有過,也沒有見過呀:你們要留心,從長商議[註]經點竄翻譯的而說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