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人子阿,你要把今日的名字,正正今日、寫下來;就正是巴比倫王向耶路撒冷施壓力圍困的這一日。
3. 你要向這叛逆之家設比喻對他們說:主永恆主這麼說:要將鍋放在火上,放好了,也要倒水在裏頭;
4. 要將肉塊、一切肥美肉塊,後腿和前腿、都撿在裏面;把最好的骨頭裝滿了鍋。
5. 取羊群中最好的,將木頭[註]傳統作「骨頭」。今仿10節刪一字母譯之堆在鍋底下,使鍋沸騰滾著,把骨頭在裏邊煮[註]傳統作「好把…。」。
6. 『因此主永恆主這麼說:有禍阿這流人血的城,這有垢渣[註]或譯「銹」在裏面的鍋!其垢渣[註]或譯「銹」從未刮出;須要一塊一塊取出來;不必拈鬮挑選。
7. 因為她所殺人流的血還在城中;她是將血潑在光溜溜的磐石上,不是倒在地上,用塵土去掩蓋的。
8. 為了要激起我的烈怒、好施行報應,我就將她所殺人流的血處置在光溜溜的磐石上、而不掩蓋著。
9. 因此主永恆主這麼說:有禍阿這流人血的城!我,我也要加大柴堆,
10. 添上木柴,使火著旺,將肉煮爛,將湯倒出[註]將湯倒出 - 傳統似可譯「加上作料」,使骨頭烤焦;
11. 然後把空了的鍋擱在炭火上,把鍋燒熱,把它的銅燒紅,使那中間的汚穢鎔化,使它的垢渣得除淨。
12. 嗐,它使我勞累辛苦!它厚厚的垢渣仍然沒有除去;它的垢渣用火也不能燒除。
13. 在你的汚穢中有淫蕩那大罪極惡。因為我要潔淨你,而你卻不潔除你的汚穢,那麼、非等到我平息了我向你發的烈怒,你是再也不能潔淨的了。
14. 我永恆主說了,那事必成;我要實行;我必不放鬆,必不顧惜,也不改變心意;我必照你的行徑、照你的所作所為來判罰你:這是主永恆主發神諭說的。』
16. 『人子阿,你看吧,我要用暴卒病將你眼目所喜愛的取去;你卻不可號咷哭泣,也不可流淚。
17. 只可唉哼歎息,沉默無聲;不可為死人辦理喪事;你頭上要仍然包著華美裹頭巾,腳上要仍穿著鞋;你不要蒙著嘴唇,也不要吃居喪[註]居喪 - 傳統作「人」字。今仿他古米拉丁通俗譯之。參何九4的飯。』
18. 這樣,我早晨將這事告訴人民,晚上我妻子就死了。次日早晨我便遵命而行。
19. 人民問我說:『你這樣行跟我們有甚麼關係、你不告訴我們麼?』
21. 「你要告訴以色列家說:主永恆主這麼說:看吧,我必使我的聖所、你們的勢力所驕矜的、你們眼裏所喜愛的、你們心中所愛惜的、被褻瀆;你們留下的兒女必倒斃於刀下。
22. 那時你們要照我所行的去行:不蒙著嘴唇,也不吃居喪者[註]居喪者 - 傳統作「人」字。今仿他古米拉丁通俗譯之。參何九4的飯。
23. 你們的華美裹頭巾仍要包在頭上,你們的鞋仍要穿在腳上;你們不可號咷哭泣;你們必在你們自己的罪罰中消削淨盡,彼此相對地哀吼。
24. 以西結對你們必這樣成了一個兆頭:他怎樣行,你們也要怎樣行:那事來到,你們就知道我乃是主永恆主。」
25. 『人子阿,我從他們中間取去──他們所倚靠的保障、他們華美的喜悅物,他們眼裏所喜愛的、心中所仰賴而寄託的、以及他們的兒女、──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