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第 6 章

1. 這樣、可怎麼說呢?我們可以恆居於罪中,使恩典增多麼?

2. 斷乎不可。我們這向罪死了的人、怎能還在罪中活呢?

3. 豈不知、我們凡受過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乃是受過洗歸入他的死麼?

4. 所以我們藉著洗禮和他一同埋葬、歸入了死,好叫、基督怎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人中得甦活起來,我們也可以怎樣依著生命之新樣子行。

5. 我們若藉著他死的樣子得以接種在他身上,也必藉著他復活的樣子而得接種。

6. 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已經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的身體無能為力,叫我們不再給罪做奴僕;

7. 因為已死的人是得開釋[註]與「得稱義」一詞同字脫離了罪的。

8. 我們信,如果和基督同死,也必和他同活。

9. 因為知道、基督既從死人中得甦活起來,就不再死,死也不再做主管轄他了。

10. 他所死的是向罪而死,儘有一次;他所活的乃是向上帝而活。

11. 你們也是這樣:你們在基督耶穌裏、應當算自己向罪為死的,向上帝為活的。

12. 所以不可容罪在你們能死的身體上掌王權,以致聽從它的私慾。

13. 也不可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做不義的工具。卻要將自己獻給上帝,像從死人中起來而活著,將你們的肢體獻給上帝、做義的工具;

14. 罪就不能做主管轄你們了;因為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15. 這卻怎麼樣呢?因不在律法之下、而在恩典之下、我們便可以犯罪麼?斷乎不可。

16. 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做奴僕聽從誰,就給誰做奴僕聽從誰:或是做罪的奴僕、以至於死,或是做聽從之奴僕、以至於成義麼?

17. 感謝上帝,你們雖曾做罪的奴僕,卻已從心裏聽從你們所被傳授的教訓系統,

18. 已得自由脫離了罪、給義做奴僕了。

19. 我因了你們肉體之軟弱、且照人類的說法來講:你們從前怎樣將你們的肢體獻給汚穢和不法做奴僕、以至於不法,如今也當怎樣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義做奴僕、以至於聖化。

20. 你們從前給罪做奴僕的時候,是自由自主不受義約束的。

21. 那麼、你們當時得了甚麼果子呢?無非是你們如今所看為羞恥的事罷了:那些事的結局就是死。

22. 但如今呢、你們既得自由、脫離了罪、給上帝做奴僕,就有果子以至於聖化了:那結局乃是永生。

23. 因為罪的工價即是死,然而上帝的恩賜乃是永生、於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