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第 2 章

1. 所以一切論斷人的人哪,你是無可推諉的。你在甚麼事上論斷別人,就在甚麼事上定你自己的罪;因為你這論斷人的人、正行著同樣的事。

2. 我們知道,對行這樣事的人、上帝的處刑是按著真實的。

3. 人哪,你這論斷行這樣事、自己又去作的人哪,你以為你能逃脫上帝的處刑麼?

4. 還是你輕看他慈惠寬容與恆忍之豐富,不知道上帝的慈惠正領著你悔改麼?

5. 然而你竟依順你的剛愎和不悔改的心、為自己積聚著上帝的義怒、於上帝義怒的日子,就是上帝公義的刑罰顯示出來的日子;

6. 那時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

7. 對依行善之堅忍去尋求榮耀尊貴和不朽的人呢、是永生;

8. 對於營私爭勝、硬不順服真理、反而順服不義的人呢、是上帝公義的震怒。

9. 又有苦難困迫、加給一切厲行惡事的血氣人,先猶太人,而後希利尼人;

10. 卻有榮耀尊貴和平安、加給一切行善的,先猶太人,而後希利尼人。

11. 因為上帝並不以貌取人。

12. 凡在律法以外犯了罪的、也必在律法以外去滅亡;凡在律法以內犯了罪的、就要憑著律法來受定罪。

13. 因為在上帝看,不是聽律法的算為義,乃是行律法的才算為無罪。

14. 沒有律法的外國人、若依本性去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沒有律法,自己對自己即是律法。

15. 這種人就證顯律法之功用是寫在他們自己心裏;他們的良知一同作證,他們的思想互相控告為有罪,或者自己辯護為無罪、

16. 於上帝審判人隱密事的日子。照我所傳的福音,這審判是藉著耶穌基督而行的。

17. 但是你呢、你既名為猶太人,既依靠著律法,並拿上帝來誇口;

18. 你既由律法受教訓,知道上帝的旨意,也能驗別是非;

19. 你既深信自己是瞎子的領路人,是暗中人的光,

20. 是管教糊塗人的,是幼兒的教師,因為你在律法上擁有具體之知識、即具體之真理──

21. 那麼你這教導別人的,你不教導自己麼?你這宣傳說不可偷竊的,你偷竊麼?

22. 你這說不可姦淫的,你姦淫麼?你這憎惡偶像之汚染的,你掠刧廟中之物麼?

23. 你這指著律法而誇口的,你因違犯律法而侮辱上帝麼?

24. 正如經上所記:『上帝的名在外國人中因你們而受了謗讟』!

25. 你如果行律法,割禮於你、固然有益;但你若違犯律法,你的受割禮就等於沒受割禮了。

26. 所以沒受割禮、如果遵守律法的規條,他的沒受割禮、豈不是要算為受割禮麼?

27. 而那生來沒受割禮、且能行盡律法的人、就要將你這憑著典籍和割禮去違犯律法的人定罪了。

28. 因為外表上做猶太人的、並不是真的猶太人;外表上肉身上的割禮、也不是真的割禮。

29. 惟獨那在心裏面做猶太人的、才是真的猶太人。那屬於心的割禮、才是真的割禮──本著靈、不本著典籍的。這種人之受稱讚、不是由於人,乃是由於上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