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厥後耶和華諭摩西曰,告爾兄亞倫云,聖所㡘內,法匱施恩座前,毋頻入之,免其死亡,緣我必乘雲見於施恩座上,
4. 衣爲聖之枲衣,著枲褌,束枲紳,冠枲冠,此乃聖服,當濯其身,而後服之,
10. 以所掣歸阿撒瀉勒之羊,生置耶和華前,用以贖罪,後釋於曠野,俾歸阿撒瀉勒,
12. 取耶和華壇上爇炭,盛之以鼎,又取乳香之屑一掬,攜入㡘內,
13. 焚香於火,在耶和華前,香篆蔽法匱上之施恩座,俾亞倫免於死亡,
15. 後取爲民贖罪之山羊,宰之,攜血入㡘,灑於施恩座上,又灑其前,如灑犢血然,
16. 緣以色列族之不潔,及其罪愆,爲聖所贖罪,並因會幕在其汚中,爲之贖罪,
17. 亞倫入聖所,爲己及家,與以色列會衆贖罪時,不許人在會幕,宜待其出,
18. 既出,則至耶和華前之壇,爲之贖罪,取牡犢山羊之血,釁壇四角,
19. 以指灑血於壇凡七,去其爲以色列族所染之汚,潔之爲聖,
21. 亞倫按二手於其首,承認以色列族之過犯愆尤,所有罪戾,使之悉歸羊首,俾預簡之人牽至曠野,
24. 於聖地以水濯身,衣衣而出,爲己及民獻燔祭,代爲贖罪,
27. 贖罪之牡犢及山羊,其血既攜入聖所,以爲贖罪,其體必攜出營外,與其皮肉及矢,俱爇以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