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第 3 章

1. 耶和華在西乃山諭摩西時,亞倫摩西之裔如左,

2. 亞倫之子,長拿答,次亞比戶,以利亞撒,以他瑪,

3. 彼之諸子,咸沐以膏,摩西區別之,俾任祭司職,

4. 拿答亞比戶在西乃野,以不聖之火獻耶和華,故死於其前,二人無子,以利亞撒以他瑪在父亞倫前,供祭司之職。

5. 耶和華諭摩西曰,

6. 使利未族近前,立於祭司亞倫前,而服事之,

7. 爲亞倫及會衆,供其役事於幕,

8. 守會幕之器,爲以色列族供其役事於幕,

9. 必以利未人畀亞倫及其子,蓋彼自以色列族中,歸於亞倫,

10. 惟立亞倫及其子爲祭司,以守厥職,外人近會幕,必致之死。

11. 耶和華諭摩西曰,

12. 我自以色列族中,取利未人,代以色列族初胎之男,故利未人屬我,

13. 蓋首生者,悉屬於我,昔在埃及戮其首生者時,我取以色列族之首生者,或人或畜,區別爲聖,以歸於我,我乃耶和華也。

14. 耶和華在西乃野,諭摩西曰,

15. 當循利未人之室家宗族,而核其數,凡諸丁男,自一月以上者核之,

16. 摩西遵耶和華命而核之,

17. 利未諸子之名如左,革順,哥轄,米拉利,

18. 革順之子,循其室家,其名立尼,示每,

19. 哥轄之子,循其室家,其名暗蘭,以斯哈,希伯倫,烏薛,

20. 米拉利之子,循其室家,其名抹利,母示,斯乃利未室家,循其宗族。

21. 屬革順者,有立尼示每室家二,

22. 見核丁男,自一月以上,計七千五百,

23. 於幕之後,西向建營,

24. 拉伊勒子以利亞薩,爲革順族之牧伯,

25. 革順子孫,於會幕中所當守者,幕與帷,及其幬,會幕門㡘,

26. 幕壇四周之院帷,及院門之㡘,曁所用之索。

27. 屬哥轄者,有暗蘭,以斯哈,希伯倫,烏薛室家四,

28. 見核丁男,自一月以上,計八千六百,以守聖所,

29. 於幕南向建營,

30. 烏薛子以利撒反,爲哥轄族之牧伯,

31. 哥轄人所當守者,匱,案,燈臺曁壇,及聖所所用之器,㡘與屬㡘之物,

32. 祭司亞倫子以利亞撒,爲利未族牧伯之長,統理守聖所之人。

33. 屬米拉利者,有抹利母示室家二,

34. 見核丁男,自一月以上,計六千二百,

35. 於幕北向建營,亞比亥子蘇列,爲米拉利二室家之牧伯,

36. 米拉利子孫之職,乃守會幕之板,楗,柱,座,與所用之器皿,

37. 及院四周之柱,座,釘,索,

38. 摩西亞倫及亞倫子,乃於幕前,東向建營,守衛聖所,以代以色列族之任,外人近前,必致之死,

39. 摩西亞倫遵耶和華命,核利未人數,依其室家,凡諸丁男,自一月以上,計二萬二千。

40. 耶和華諭摩西曰,以色列族首生之男,自一月以上者核之,記其名數,

41. 我乃耶和華,當取利未人歸我,代以色列族首生之男,並取利未人之畜,代以色列族首生之畜,

42. 摩西循耶和華命爲以色列族首生之男,核計其數,

43. 按名見核者,自一月以上,計二萬二千二百七十三。

44. 耶和華諭摩西曰,

45. 取利未人,代以色列族首生之男,取利未人之畜,代其首生之畜,使利未人歸我,我乃耶和華也,

46. 以色列族首生之男,其數較諸利未人,多二百七十三人,俱當贖之,

47. 宜爲各人取金五舍客勒,循聖所權衡,一舍客勒卽二十季拉,

48. 以此贖金,歸亞倫及其子,

49-50. 利未人所贖者之外,摩西由以色列族首生之男,取其贖金,計一千三百六十五舍客勒,依聖所權衡,

51. 以與亞倫及其子,循耶和華所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