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第 31 章

1. 耶和華諭摩西曰,

2. 當擊米甸人,爲以色列族報仇,後歸乃祖,

3. 摩西告民曰,爾中簡人,執兵出征,攻米甸人,爲耶和華復仇,

4. 以色列支派,各出千人臨陳,

5. 於是以色列支派各出千人,總計一萬二千,執兵備戰,

6. 摩西遣之,又遣祭司以利亞撒子非尼哈,執聖所之器,與示警之角,

7. 遂遵耶和華所諭摩西之命,與米甸戰,殲其丁男,

8. 又殺米甸五王,以未,利金,蘇珥,戶珥,利巴,亦以刃戮比珥子巴蘭,

9. 以色列人虜其婦孺,奪其牛羊,及其貨財,

10. 所居之城邑,曁營壘,燬之以火,

11. 貨財人物,刦之以歸,

12. 以所虜之人與財物,攜至摩押平原,約但河濱,耶利哥相對之營壘,詣摩西及祭司以利亞撒,與以色列會衆。

13. 摩西及祭司以利亞撒,曁諸會長,出營以迓,

14. 摩西見自陳而歸之軍長,千夫長,百夫長,怒之曰,

15. 爾生存衆婦乎,

16. 彼從巴蘭之謀,使以色列族因奉毘珥,干罪於耶和華,致疫行於耶和華之會,

17. 當殺幼穉中諸男,並殺與男同寢諸婦,

18. 惟未與男同寢之幼女,爾可爲己存其生命,

19. 爾曹居於營外七日,凡殺人,或捫尸者,必於三日七日自潔,所虜之人亦然,

20. 當緣衣皮毛木諸物自潔,

21. 祭司以利亞撒告臨陳之軍士曰,耶和華所諭摩西之典章,卽此,

22. 惟金銀銅鐵錫鉛,

23. 能勝火者,當使經火,然後爲潔,亦當滌以去汚之水,如不克勝火之物,必滌以水,

24. 越至七日,爾當澣衣,然後爲潔,可入於營。

25. 耶和華諭摩西曰,

26. 汝與祭司以利亞撒,曁會中族長,宜計所虜之人與畜,

27. 分之爲二,一歸臨陳之軍士,一歸會衆,

28. 臨陳軍士所得之半,人驢牛羊,五百輸一,貢於耶和華,

29. 付諸祭司以利亞撒,以爲舉祭,獻於耶和華,

30. 以色列人所得之半,人驢牛羊,與各牲畜,五十輸一,以給守耶和華幕之利未人,

31. 摩西及祭司以利亞撒,遵耶和華所諭而行,

32. 軍士所虜之物外,計獲羊六十七萬五千,

33. 牛七萬二千,

34. 驢六萬一千,

35. 未與男同寢之女,三萬二千,

36. 臨陳者所得之半,計羊三十三萬七千五百,

37. 貢於耶和華者,六百七十五,

38. 牛三萬六千,貢於耶和華者七十二,

39. 驢三萬有五百,貢於耶和華者六十一,

40. 人一萬六千,貢於耶和華者三十二,

41. 所貢於耶和華,以爲舉祭者,摩西付諸祭司以利亞撒,遵耶和華所命,

42. 軍士所獲之物,摩西取其半,歸以色列會衆者,

43. 計羊三十三萬七千五百,

44. 牛三萬六千,

45. 驢三萬有五百,

46. 人一萬六千,

47. 摩西由斯人畜,五十取一,以給守耶和華幕之利未人,遵耶和華所命。

48. 軍長,千夫長,百夫長,咸就摩西,

49. 曰,爾僕核數所統之軍士,不損一人,

50. 茲攜禮物,獻於耶和華,各隨所得之金珠,足鏈,手釧,指環,耳環,臂釧,以爲己命贖罪於耶和華前,

51. 摩西與祭司以利亞撒,收其金製之寶,

52. 千夫長百夫長所獻於耶和華之舉祭,其金計一萬六千七百五十舍客勒,

53. 軍士所獲者爲己有,

54. 摩西與祭司以利亞撒,取千夫長百夫長之金,攜入會幕,以爲以色列族之記誌,在耶和華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