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第 5 章

1. 耶和華諭摩西曰,

2. 以色列族云,凡患癩疾,白濁,及捫尸蒙汚之人,

3. 無論男女,悉當出之,屛於營外,免汚其營,我所居者,

4. 以色列族遵耶和華所諭摩西之命,出之營外。

5. 耶和華諭摩西曰,

6. 以色列族云,如男女蹈愆,干犯耶和華,自取罪戾,

7. 當認其過,盡償所負,加五分之一,與所負之人,

8. 倘欲償之,而其人無戚屬,則宜償於耶和華,而歸於祭司,此外,亦獻牡綿羊爲祭,以贖其罪,

9. 以色列族所有舉祭,奉於祭司者,必歸祭司,

10. 人所獻之聖物,必歸祭司,凡與祭司者,必歸之。

11. 耶和華諭摩西曰,

12. 以色列族云,如人之妻,有違婦道,獲罪於夫,

13. 與人有私,以玷其身,事屬隱祕,夫不及知,無人爲證,亦未被執,

14. 其夫若生疑忌,無論婦之有玷與否,

15. 必攜其妻詣祭司,以麰麥麪伊法十分之一,奉爲禮物,勿傾以油,勿加乳香,乃爲疑忌而獻之素祭,俾念罪愆,

16. 祭司必使婦進而立於耶和華前,

17. 以瓦器盛聖水,取幕地之塵,置於水中,

18. 婦既立於耶和華前,祭司必散其髮,取爲疑忌而獻之素祭,俾念罪愆者,置於其手,祭司執致詛之苦水,

19. 令婦發誓,謂之曰,如爾未私於人,未嘗背夫而行穢事,則願爾免此致詛苦水之害,

20. 如爾背夫而行穢事,有私於人,爲人所玷,

21. 則可發誓,願耶和華使汝見詛於民中,髀消腹鼓,

22. 此致詛之苦水,將入汝腸,令汝髀消腹鼓,婦宜曰,阿們,阿們,

23. 祭司必書此詛於簡,塗其文於苦水,

24. 令婦飲此致詛之水,入腹爲苦,

25. 祭司遂自婦手,取爲疑忌而獻之素祭,搖於耶和華前,攜以詣壇,

26. 於其中取一握,以爲記誌,焚之於壇,然後使婦飲水,

27. 既飲之後,如婦被玷,獲罪於夫,則致詛之水,入其腹而爲苦,使其腹鼓髀消,見詛於民中,

28. 如婦潔清無玷,則免罪戾,而能懷姙,

29. 此乃婦既有夫,而違婦道,玷及其身,則夫懷疑而忌其婦之法,

30. 置婦於耶和華前,祭司遵法而行,

31. 夫則無愆,婦有罪則負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