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第 5 章

1. 摩西以色列衆,告之曰,以色列人歟,我所諭爾之典章律例,爾當聽從,學習遵行,

2. 耶和華在何烈,與我儕立約,

3. 非與我祖立約,乃與我儕今日在此尚存者也,

4. 耶和華在山上,由火中與爾晤對而言,

5. 當時爾曹懼火,不敢登山,我立於耶和華與爾曹之間,以耶和華言告爾曰,

6. 我乃爾之耶和華,導爾出埃及,脫於奴隸之室。

7. 余而外,勿更有他神。

8. 勿雕偶像,勿造上天下地,地下水中,百物之像,

9. 勿拜跪,勿崇奉,以我耶和華爾之,乃忌邪之,惡我者討其罪,自父及子,至三四世,

10. 愛我守我誡者,錫之慈惠,至千百世。

11. 勿妄稱爾耶和華之名,蓋耶和華必不以妄稱者爲無罪。

12. 當守安息日,以爲聖日,遵爾耶和華所命,

13. 六日間,宜勤勞,作爾庶務,

14. 惟七日,乃爾耶和華之安息,是日爾與子女,僕婢牛驢,曁諸牲畜,及寓爾家之遠人,皆毋操作,使爾僕婢休憩,與爾無異,

15. 當憶昔在埃及,服役於人,爾耶和華以能手奮臂,導爾出之,故命爾守安息日。

16. 遵爾耶和華命,敬爾父母,以致延年納福,於爾耶和華所錫之地。

17. 毋殺人。

18. 毋行淫。

19. 毋攘竊。

20. 毋妄證以陷人。

21. 毋貪人之妻室,與其第宅田疇,僕婢牛驢,及凡所有。

22. 以上諸言,耶和華在山上,由火雲幽暗中,大聲諭爾會衆,此外無復增益,書之二石版,以授於我,

23. 當時火焚於山,聲出晦冥,爾既聞之,爾之族長長老,進於我前,

24. 曰,我耶和華顯其大榮大威,俾我目覩,我聞其聲,由火中出,今日乃知與人言,而人猶得生存,

25. 今我胡爲致死,此大火將滅我,如我再聞我耶和華之聲,則必隕沒,

26. 凡有血氣者,誰如我聞維生出自火中之聲,而猶生存者乎,

27. 爾其近前,聽我耶和華所言,我耶和華所諭爾者,以告於我,我必聽從遵行。

28. 爾以此言告我,耶和華悉聞之,諭我曰,我聞斯民所語於爾,皆善言也,

29. 願其存心畏我,恆守我誡,俾受福祉,爰及子孫,歷世靡曁,

30. 爾往告曰,當歸汝幕,

31. 惟爾侍立我側,我將以誡命典章律例示爾,以教斯民,使行於我所賜爲業之地,

32. 故爾耶和華所命爾者,爾當謹守遵行,勿偏於左,勿偏於右,

33. 遵行爾耶和華所命之道,致爾生存納福,延年於爾所得爲業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