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第 6 章

1. 此誡命典章律例,乃爾耶和華所命,以教爾者,使爾行之於爾所得爲業之地,

2. 俾爾及子孫,畢生寅畏爾耶和華,守其典章誡命,凡我所命爾者,以致延年,

3. 以色列歟,爾其聽之,謹守遵行,致可納福昌熾,於彼流乳與蜜之地,如爾祖之耶和華所許爾者。

4. 以色列歟,爾其聽之,我耶和華,惟一而已,

5. 當盡心盡性盡力,愛爾耶和華,

6. 我今命爾之言,當存於心,

7. 勤誨子女,坐於室,行於路,或寢或興,恆論乎此,

8. 擊於手以爲號,戴於額以爲飾,

9. 書於爾室門柱,及爾邑門。

10. 昔爾耶和華,誓於爾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賜爾之地,既導爾入,使得大而且美之邑,非爾所自建者,

11. 得其第宅,充以嘉物,非爾所自充者,得已鑿之井,非爾所自鑿者,得所植之葡萄園,橄欖樹,非爾所自植者,爾食之而飽,

12. 當斯時也,愼勿忘耶和華,卽導爾出埃及,脫於奴隸之室者,

13. 宜寅畏爾耶和華,而崇事之,指其名而發誓,

14. 勿從四周諸民之神,

15. 恐爾耶和華震怒,滅爾於地,蓋在爾中之耶和華,乃忌邪之也。

16. 勿試爾耶和華,如昔在瑪撒然,

17. 耶和華所諭爾之誡命法度典章,爾當恪守,

18. 凡耶和華所視爲正爲善者,爾宜行之,致受福祉,可入而得耶和華所誓許爾祖之美地,

19. 耶和華亦必驅逐諸敵,踐其前言。

20. 厥後爾子若問爾曰,我耶和華,以此法度典章律例諭爾,其意云何,

21. 必告之曰,我儕昔在埃及,爲法老之奴隸,耶和華以大能手,導我出之,

22. 在我目前,施行既大且劇之異蹟奇事於埃及,與法老及其全家,

23. 導我出彼,俾入其所誓許我祖,錫我之地,

24. 故耶和華命我守此典章,寅畏我耶和華,永享福祚,保全生命,有如今日,

25. 我儕若守我耶和華所諭之誡命,而遵行之,是卽我之義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