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第 13 章

1. 如爾中有先知,或作夢者起,施行異蹟奇事,

2. 所言有驗,遂語爾曰,宜從他神而事之,乃爾素所未識者,

3. 毋聽其言,蓋爾耶和華試爾,欲知爾果一心一意,愛爾耶和華否,

4. 當順從爾耶和華,而寅畏之,守其誡,聽其命,事之附之,

5. 耶和華導爾出埃及,脫於奴隸之室,惟彼先知,與作夢者,以言逆之,誘爾違爾耶和華所命行之道,則必殺之,以除爾中之惡。

6. 如爾同母兄弟,或爾子女,或懷中之妻,或如命之友,私誘爾曰,我其往事他神,爾與爾祖所未識者,

7. 卽爾四周諸族之神,或近或遠,自地極至天涯,

8. 爾毋從之,毋聽之,毋惜之,毋恤之,毋匿之,必殺勿赦,

9. 爾先加手擊之,衆後擊之,

10. 耶和華導爾出埃及,脫於奴隸之室,彼欲誘爾離之,故當以石擊之致死,

11. 以色列衆聞之必懼,不復行此惡於爾中。

12. 耶和華賜爾諸邑,俾爾居之,

13. 若聞一邑之中,有匪類出,誘居民曰,我其往事他神,乃爾所未識者,

14. 則當究問詳察,如得其情,果於爾中有此可惡之事,

15. 必以刃擊其邑民,與其牲畜,及凡所有,而殄滅之,

16. 聚其貨財於衢,爲爾耶和華焚之,並焚其邑,俾爲邱墟,毋得再建,

17. 應滅之物,毋少存於爾手,使耶和華息其烈怒,矜爾恤爾,俾爾昌熾,踐其所誓爾祖之言,

18. 緣爾聽爾耶和華之言,守我今日所諭之誡,行其所視爲正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