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結書第 5 章

1. 惟爾人子,當取利刃,用作薙刀,薙爾鬚髮,權輕重而分之,

2. 待盈困城之日,取髮三分之一,焚於邑中,三分之一,以刃擊之,在邑四周,三分之一,散之於風,我亦拔刃襲之,

3. 又當取髮少許,繫於爾襟,

4. 此中復取少許,投於火而焚之,自此必有火出,及於以色列全家。

5. 主耶和華曰,維此耶路撒冷,我置於列邦中,四周有國,

6. 惟彼背我律例,行惡甚於列國,棄我典章,過於四周之國,蓋彼棄我律例,不守我典章也,

7. 主耶和華曰,因爾紛擾,甚於四周之國,不守我典章,不遵我律例,亦不從四周列國之律例,

8. 故主耶和華曰,我爲爾敵,必行鞫於爾中,俾列國目覩,

9. 因爾可惡之事,我於爾中,必施行昔所未行者,後亦不復行之,

10. 在爾境內,父將食其子,子將食其父,我必行鞫於爾,遺民散之四方,

11. 主耶和華曰,我指己生而誓,因爾以可憎之事,可惡之物,玷我聖所,我必轉目,不復顧惜,不加矜憫,

12. 爾民三分之一,必死於疫癘,亡於饑饉,在爾境內,三分之一,必隕於鋒刃,在爾四周,三分之一,我必散之四方,拔刃襲之,

13. 如是,我怒始盡,我忿方息,我心斯慰,我既洩忿於彼,必知我耶和華所言,因熱中而言之,

14. 我必使爾荒蕪,爲四周列國所侮辱,經爾地者,咸目覩之,

15. 我發忿震怒,行鞫懲責於爾時,四周之國,以爲可辱可譏,可戒可異,我耶和華言之矣,

16. 我將降饑饉之毒矢,以行翦滅,增益饑饉,絕爾所恃之糧,

17. 既降饑饉,亦遣暴獸,俾爾孤獨,疫癘流血經於爾邦,兵刃臨於爾身,我耶和華言之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