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第 5 章

1. 是以我儕既因信見義,則由我主耶穌基督和於神,

2. 亦由之因信而進於恩,卽今所止者,且以仰望神之榮爲樂,

3. 不寧惟是,卽處患難亦樂也,蓋知患難生強忍,

4. 強忍生練達,練達生希望,

5. 而希望不啟羞,緣神之愛,由賜我之聖神,灌漑我心也,

6. 蓋我儕尚弱時,基督依期爲不虔者死,

7. 夫爲義人死者,僅或有之,爲善人死者,容或敢焉,

8. 惟我尚爲罪人時,基督爲我死,神之愛於此而彰,

9. 今我既因其血而見義,不更由之得救而免怒乎,

10. 蓋我儕尚爲敵時,由其子之死,得復和於神,既已復和,更必於其生得救矣,

11. 不第此也,既因我主耶穌基督,樂夫神,卽今由之而得復和者也。

12. 是以罪由一人入世,因罪而有死,於是死延於衆,以皆獲罪也,

13. 蓋律未立,罪已在世,但無律,則不謂之罪,

14. 然自亞當至摩西,乃死乘權,以及非若亞當之罪而獲罪者,夫亞當乃後至者之對像也,

15. 但愆尤不如恩賜,若以一人之愆尤,致衆死亡,則神之恩,及因一人耶穌基督之恩賜,尤溢於衆矣,

16. 且以一人干罪,亦不如恩賜,蓋鞫由一人以定罪,恩賜則由多愆以見義也,

17. 若以一人之愆,致死乘權,則受洪恩及義之賜者,更由一人耶穌基督,而乘權於生矣,

18. 若然,則以一愆致衆定罪,亦以一義致衆見義而獲生,

19. 蓋如以一人之逆而衆爲罪,亦以一人之順而衆爲義矣,

20. 且律既至,俾愆益增,罪既增,而恩愈洪矣,

21. 致如罪於死中乘權,恩亦若是由義乘權至於永生,惟因我主耶穌基督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