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蓋基督亦非悅己,如經云,[1]參:詩篇69:9詈爾者之詈及於我,
8. 蓋我謂基督因神之眞誠,曾爲割禮之役,以應所許列祖之言,
9. 亦俾異邦因其矜恤,而榮神,經云,[2]參:撒母耳記下22:50 詩篇18:49緣此,我必於異邦中稱頌爾,謳歌爾名,
10. 又云,[3]參:申命記32:43爾異邦人,宜與其民同樂,
11. 又云,[4]參:詩篇117:1凡爾異邦宜頌主,萬民亦宜頌主,
12. 又以賽亞云,[5]參:以賽亞書11:10有耶西之根,將興而君異邦,異邦將望之,
13. 願施望之神,因信以樂與安充乎爾曹,俾爾賴聖神之能,獲豐溢之望。
16. 令我爲基督耶穌之役於異邦,恭事神福音,俾所獻之異邦人,由聖神而成聖,見納於神,
19. 惟以言行及異蹟奇事,與聖神之能,使異邦人順服,遂自耶路撒冷,周行至以利哩古,遍傳基督福音,
21. 如經云,[6]參:以賽亞書52:15其音未及者將見之,未聞者將悟之。
23. 今在此境,再無可往,數年來所願者,往士班雅時可就爾,
26. 蓋馬其頓亞該亞人,樂意捐貲,以濟耶路撒冷聖徒之貧乏者,
27. 彼固樂意,亦負其債,因異邦人既共與其屬靈之物,自當以屬身之物供之,
30. 兄弟乎,我以我主耶穌基督,亦以聖神之愛,求爾同我竭力,爲我祈於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