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弗所書第 6 章

1. 子女當緣主順從父母,斯乃善也,

2. 敬爾父母,[1]參:出埃及記20:12 申命記5:16此爲寓許之首誡,

3. 俾爾暢遂,享壽於世,

4. 父勿激子女之怒,惟依主之訓勉,而鞠育之。

5. 僕當畏懼戰慄,以忠心順爾形軀之主,如於基督然,

6. 勿第以目前服役,若取悅於人者,惟如基督之僕,由心而行之旨,

7. 欣然服役,如於主,非於人,

8. 蓋知或爲僕,或自主,必各依其所行之善,受報於主,

9. 主之待僕,亦當如是,勿恐嚇之,蓋知彼與爾之主在天,不以貌視人也。

10. 此外,當賴主及其權能而剛健,

11. 全備鎧甲,克禦魔之詭譎,

12. 蓋我儕所與戰者,非血氣之人,乃諸執政者,掌權者,及此暗世之君,並天際之惡靈,

13. 當取全備鎧甲,俾克守禦於艱難之日,迨諸事既成而卓然,

14. 故宜屹立,腰束以誠,胸護以義,

15. 以和平福音爲所備之履,而著於足,

16. 又取信以爲盾,能悉滅惡者之火箭,

17. 且取救濟之冑,及聖神之劍,卽道也,

18. 以諸祈禱籲懇,感於聖神而恆求,於此儆醒不倦,爲諸聖徒祈,

19. 亦爲我祈,使我於啟口時,毅然闡明福音之奧祕,

20. 緣此,我爲縲絏中之使者,俾得侃侃而言,如所當言。

21. 我所愛之兄弟推基古,乃於主爲忠役者,彼將悉以我事告爾,

22. 爲此我特遣之就爾,令爾知我景況,且慰爾心。

23. 願平康與愛與信,由父,及主耶穌基督歸爾,

24. 凡於我主耶穌基督,有不朽之愛者,願恩惠偕爾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