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夫律既爲將來佳事之影,非其眞形,必不能以歷年恆獻之祭,使近之者完全,
2. 若然,則獻祭之事豈不止乎,蓋崇事者一潔,不復覺罪,
3. 惟歷年獻祭,乃使人憶罪耳,
4. 蓋牛羊之血,不能除罪,
5. 故基督臨世時曰,[1]參:詩篇40:6祭與禮爾不欲之,乃爲我備一身焉,
6. 燔祭罪祭,爾不悅之,
7. 我則曰,神歟,我來以行爾旨,乃經卷載及我者,
8. 前既言祭與禮,燔祭罪祭,爾不欲之,且不悅之,是皆依律而獻者,
9. 後則曰,我來以行爾旨,乃除其先,以立其後也,
10. 我儕由此旨,賴耶穌基督一獻其身,而得成聖矣,
11. 凡祭司日立而奉事,屢獻一式之祭,究不能除罪也,
12. 惟彼既爲罪而獻一祭,以至永久,則坐神右,
13. 俟諸敵爲其足几,
14. 蓋以一獻,使成聖者永爲完全,聖神亦爲我儕證之,
15. 蓋曰,[2]參:耶利米書31:33 耶利米書31:34主既云,斯日以後,我與彼所立之約,
16. 乃以我律賦其心,銘其衷,
17. 又曰,我不復憶其罪,及其不法,
18. 夫既赦之,則不復爲罪獻祭矣。
19. 兄弟乎,我儕既賴耶穌之血,毅然而入聖所,
20. 由彼爲我儕所闢新且生之路,經乎幔,卽其形軀也,
21. 且既有大祭司,宰神家,
22. 則宜以誠心篤信而進,心被灑以除是非之謬誤,身亦爲清水所滌,
23. 持守所承之望而不移,蓋許之者誠信也,
24. 宜彼此顧恤,激勵於仁愛善行,
25. 勿輟會集,如彼輟之者,惟相勸勉,見彼日愈近而愈切。
26. 我儕既識眞理,而故干罪,則無復有贖罪之祭,
27. 惟戰慄待鞫,及滅諸敵之烈火耳,
28. 拒摩西之律者,有二三人爲證,其死無恤,
29. 況踐踏神子,以所由成聖之約血爲俗,且狎侮施恩之神,爾意若人受刑,其重爲何如乎,
30. 蓋曰,[3]參:申命記32:35伸寃在我,我必報之,又曰,[4]參:申命記32:36主必鞫其民,此誰所言,我儕固知之矣,
31. 陷於維生神手,可懼哉。
32. 爾當憶曩日蒙光照後,所忍諸難之大戰,
33. 或受詬誶艱辛,爲人之戲劇,或人受此苦,而己與之,
34. 蓋人在縲絏,爾體恤之,人奪爾業,爾喜聽之,因知有愈美恆存之業也,
35. 故勿去爾果毅,蓋有大賞焉,
36. 爾須忍,致爾既行神旨,則得其所許,
37. 蓋曰,[5]參:哈巴谷書2:3 哈巴谷書2:4尚有須臾,則來者必來,決不稽遲,
38. 惟我義者,必由信而生,若其退縮,我心不悅之,
39. 然我儕非屬退縮而致淪亡者,乃屬信而致靈之得救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