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利未人祭司,及其全支派,在以色列中无分无业,可食献于耶和华之火祭,及其产业,
5. 盖尔神耶和华于尔诸支派中,选彼及其子孙,借耶和华之名,侍立服役,历世靡曁。
6. 如有利未人离其所居以色列之邑,一心愿至耶和华所选之处,
7. 则亦可借其神耶和华之名,以供役事,如其昆弟立于耶和华前之利未人然,
10. 凡使子女经火者,卜筮者,观兆者,用法术者,行邪术者,
12. 凡行此者,皆为耶和华所恶,诸族行此可恶之事,故尔神耶和华逐之于尔前,
14. 尔所将逐之族,听从观兆者,卜筮者,惟尔神耶和华,不容尔行是,
15. 尔神耶和华将于尔昆弟中,为尔挺生先知若我,尔宜听之,
16. 昔在何烈大会之日,尔求尔神耶和华曰,我神耶和华之声,勿使再闻,烈火勿令复见,免我死亡,
18. 我将于其昆弟中,为彼挺生先知如尔,以我言授于其口,使以我命悉告于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