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取牡犢一,牡綿羊一,一歲之羔七,純全無疵,獻爲燔祭,以爲馨香,奉於耶和華,
3. 所獻素祭,乃和油之細麪,爲牡犢,用伊法十分之三,爲牡綿羊,用伊法十分之二,
6. 此在月朔之燔祭素祭,與恆獻之燔祭素祭,及循例之灌祭之外,以爲馨香之火祭,奉於耶和華。
8. 取牡犢一,牡綿羊一,一歲之羔七,純全無疵,獻爲燔祭,以爲馨香,奉於耶和華,
9. 所獻素祭,乃和油之細麪,爲牡犢,用伊法十分之三,爲牡綿羊,用伊法十分之二,
11. 更獻牡山羊一,爲贖罪祭,此在贖罪之祭,與恆獻之燔祭,及其素祭灌祭之外。
12. 七月十五日,必有聖會,毋作苦,七日守節,以奉事耶和華,
13. 取牡犢十三,牡綿羊二,一歲之羔十四,純全無疵,獻爲燔祭,以爲馨香之火祭,奉於耶和華,
14. 所獻素祭,乃和油之細麪,爲十三牡犢,各用伊法十分之三,爲二牡綿羊,各用伊法十分之二,
16. 更獻牡山羊一,爲贖罪祭,此在恆獻之燔祭,及其素祭灌祭之外。
17. 二日必獻牡犢十二,牡綿羊二,一歲之羔十四,純全無疵,
19. 更獻牡山羊一,爲贖罪祭,此在恆獻之燔祭,及其素祭灌祭之外。
20. 三日必獻牡犢十一,牡綿羊二,一歲之羔十四,純全無疵,
22. 更獻牡山羊一,爲贖罪祭,此在恆獻之燔祭,及其素祭灌祭之外。
25. 更獻牡山羊一,爲贖罪祭,此在恆獻之燔祭,及其素祭灌祭之外。
28. 更獻牡山羊一,爲贖罪祭,此在恆獻之燔祭,及其素祭灌祭之外。
31. 更獻牡山羊一,爲贖罪祭,此在恆獻之燔祭,及其素祭灌祭之外。
34. 更獻牡山羊一,爲贖罪祭,此在恆獻之燔祭,及其素祭灌祭之外。
36. 取牡犢一,牡綿羊一,一歲之羔七,純全無疵,獻爲燔祭,以爲馨香之火祭,奉於耶和華,
38. 更獻牡山羊一,爲贖罪祭,此在恆獻之燔祭,及其素祭灌祭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