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利未人祭司,及其全支派,在以色列中無分無業,可食獻於耶和華之火祭,及其產業,
5. 蓋爾神耶和華於爾諸支派中,選彼及其子孫,藉耶和華之名,侍立服役,歷世靡曁。
6. 如有利未人離其所居以色列之邑,一心願至耶和華所選之處,
7. 則亦可藉其神耶和華之名,以供役事,如其昆弟立於耶和華前之利未人然,
10. 凡使子女經火者,卜筮者,觀兆者,用法術者,行邪術者,
12. 凡行此者,皆爲耶和華所惡,諸族行此可惡之事,故爾神耶和華逐之於爾前,
14. 爾所將逐之族,聽從觀兆者,卜筮者,惟爾神耶和華,不容爾行是,
15. 爾神耶和華將於爾昆弟中,爲爾挺生先知若我,爾宜聽之,
16. 昔在何烈大會之日,爾求爾神耶和華曰,我神耶和華之聲,勿使再聞,烈火勿令復見,免我死亡,
18. 我將於其昆弟中,爲彼挺生先知如爾,以我言授於其口,使以我命悉告於衆,